餐饮合伙开店经营协议书律师版(精选6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合伙开店经营协议书律师版(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餐饮合伙开店经营协议书律师版1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鉴于,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范围、主要经营地址
1、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作项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1、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1/2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2、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3、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4、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5、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由合伙人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5)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 ……此处隐藏5692个字……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无法经营,餐厅亏本;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目的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并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合伙开店经营协议书律师版6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名称和主要经营地
1、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
2、企业主要经营地:
3、法人代表: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缴付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4、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伙人平分。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
2、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3、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4、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5、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6、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7、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8、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9、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3)经营项目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处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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