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报告

时间:2026-02-28 19:22:31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城市管理工作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1

(五)城管执法水平不断规范和加强。今年,市城管执法局对城管执法队伍实行竞职上岗和全员优化组合,进一步完善人员结构,激发了工作活力。在规划区内设置了城南、城西、城北、城东和开发区5个管区,管区和中队驻社区办公,实现了城管驻社区、办公在现场、执法在一线、服务在基层。市公安交警部门改革勤务管理模式,落实道路管理责任制,将城区道路划片分组,责任到人,责任民警分时上岗、弹性上岗、全天候执勤,警力跟着秩序走,实行高峰站点,低峰巡线,提高了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强化了城区道路日常管理,较好地保证了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市住建部门对重点建设工程实行机关科室人员包现场、跟班作业和一线督导,既靠建设进度,又包建设质量,还包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虽然对城市管理要求比较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支持度和参与度不高,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倒乱泼、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违章违法行为还比较普遍,重建设、轻管理,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二)城市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管理职能交叉分散。城市管理涉及到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交通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城管、工商、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能交叉分散,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容易形成“都管又都不管”局面,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三)城市功能布局和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报告《人大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报告(3)》。城区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服务功能还不到位,停车泊位少,市场分布不合理,医院、学校集中,房屋人口密集,导致人车争道、摊商混杂,尤其是商贸城至银座商城、健康路、潍安路等地段,城市管理难度较大。

(四)城市管理力量不足,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城管执法人员和环卫队员,难以完全覆盖城市规划区内的330多个村庄,执法人员和环卫、绿化力量不足,执法装备和设施等也不够完善和充足。执法过程中,一些群众对城管工作产生抵触和对立情绪,有时矛盾还比较尖锐,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氛围。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对市民进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要充分发挥社区和群众的自治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完善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部门间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或委托执法。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2

近年来,办事处以抓党建促进城市管理,以党建网格化推动城市管理网格化,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肯定与市民群众的满意。

加强宗旨教育,树立“三个理念”

办事处在党建网格化中,加强对城管队伍的教育培训,在抓好各种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学党史、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使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深入到每个城管人员的心中,自觉树立“三个理念”,即“大街长”、“大城管”、“大服务”理念。

“大街长”做到管理范围相对延伸、管理内容相对增加、管理权限相对加强,适应了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一是明确“大街长”的管理范围,不仅负责沿街两侧单位门店,还包括邻近的小街巷、小区等,使管理范围更加有机化、科学化;二是明确“大街长”的管理内容,除负责店外经营、摊点清理、日常宣传等市容秩序的管理外,还负责其他指定的工作,使管理内容统一化、合理化;三是明确“大街长”的权责,有人员任用管理、日常考核、先进人员推荐和人员辞退权,充分发挥街长的权威性、自主性。

“大城管”通过建立相关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城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城管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三是建立和完善相关考评机制,提高相关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大服务”拓宽了城市管理的广度与深度,一是加强靠前服务观念,提前发现存在的城管问题,在萌芽状态处理,减少以后管理阻力;二是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主动关心“弱势群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其需求;三是设立“一站式”服务点,公布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方便群众联系,及时解决群众关心问题。

借助创先争优,落实“四化管理”

办事处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党员的模范表率行为带领职工群众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把“四化管理”落实到每一天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收到了良好成效。“四化管理”即为“网格化”、“精细化”、“制度化”及“长效化”,以此适应城市发展,满足人民的要求,营造和谐的城市管理氛围。

“网格化管理”即合理划分责任人路段,明确职责范围,做到科学划分,分工合理,形成一个无缝隙、全覆盖的城市管理网络。

“精细化管理”即细化各项管理内容,明确考核内容及标准,公布奖惩措施,使之达到量化管理的目标。通过市容整改问题日统计表,每月一报,既使办事处掌握城管情况,又使每个城管人员明白自己的工作成绩与存在不足,促进了城管工作的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制度化管理”即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城管管理制度,达到提高城管工作的目的。通过制定“日常工作巡查制度、奖励考核制度、执勤及轮休制度、工作管理制度、禁违控违拆违风险保证金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初步实现了制度化管理。

“长效化管理”即通过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制、建立奖惩机制等措施来确保整治效果。对重点路段增加人员,严防死守;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加强宣传,使广大经营业主树立“守法经营光荣、违规经营可耻”的思想,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开展主题教育,强化“五项措施”

办事处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个载体,通过“入党为什么、党员图什么、为党做什么”的党员座谈会,激励党员坚定政治信念,努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把办事处为加强城市管理的“五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城管工作正常 ……此处隐藏17160个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带领由城建环保工委成员和重点建设地区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通过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情况

自《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以贯彻落实。特别是新区划调整后,在统筹城市发展、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明确沈阳汽车城和大东新城的发展定位方面,发挥了规划的先导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由于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规划体系日臻完善,使我区分区规划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基本完成大东区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针对大东区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规划部门先后于20xx年10月编制完成了《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生活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xx年6月完成了《东中街地区交通专项规划》和《东中街市政设施规划及地下空间利用管线改造规划》,20xx年2月完成了《大东区黎明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xx年5月初步完成了《大东区分区规划》,20xx年2月编制完成了《大东新城概念规划》和《大东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目前43平方公里的概念规划与2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基本完成。

(二)采取“局院联动,即时办结”的方式,积极探索优化服务的新途径。为了更加贴近大东区实际情况,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的项目引进工作,区政府及规划部门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确定不同的审批流程。尤其对市区重点项目,采取“局院联动,即时办结”的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华晨宝马落户大东,该项目从提交申请到审批完成仅用了6天时间,高效快捷的服务,得到了建设单位的一致肯定;

(三)实行部门工作联动,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城乡规划的行政执法权属于行政执法局,违法认定则属于规划国土资源局,虽然两权分离,但两家单位都能够主动协调,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实行联动,使查处违法建筑的力度不断加强。《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仅今年上半年就查处了8个违法建设项目,立案24件,罚款318万余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组我们看到,我区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和规划执法人员对《城乡规划法》学习不深不透,存在“如果完全依法办事,很多建设项目就无法进行”的错误认识。

(二)《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城市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市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但个别单位依法行政、接受监督的意识仍不够强,缺乏规划公告意识,对程序违法认识不足,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

(三)部分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不强,城区违法建设现象还时有发生,农村违法建设现象较为严重。

执法检查组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对《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能确保《城乡规划法》正确贯彻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扩大全社会的知晓面。要把《城乡规划法》列为领导、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规划部门的业务管理水平,强化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全社会自觉形成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规划执行和管理力度。城市规划一经法定程序审批,就应严格按照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对个别确需调整规划的,须经法定程序进行调整。规划、建设、国土、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对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巡查和监管,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遏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力求避免利用违法建筑向国家索取赔偿的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为适应新形势的需求,要切实强化对规划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运用先进技术和理念,不断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四)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规划管理部门要坚持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要按《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依法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14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4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副主任许国安的带领下,对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欧盟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华晨宝马先进生产线、固废处理情况,查阅了近年来新建项目环评“三同时”档案。随后在区环保分局会议室听取了张艳桥局长关于我区贯彻执行《环保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并召开了有机关中层干部和所属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检查组对我区贯彻执行《环保法》情况表示满意。一致认为,区政府及环保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环保法》,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企业、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强化环境监测与管理,严把“环评”准入关;着力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活动,如期完成了对各项大气、水质、噪声的监测任务,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保障群众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针对存在的部分企业业主环保意识淡薄、教育培训尚需强化、硬件设施投入有待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检查组成员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在最后的讲话中强调指出: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之一,旨在通过执法检查更好地促动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及开发区建设步伐的加大,环保工作任重道远。他要求政府及环保部门:

一要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二要坚持环保标准,严格依法执法,做到源头治理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

三要坚守工作职责,提高业务素质能力,建设一支优秀的特别能战斗的环保干部队伍。

四是坚持环保执法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五是区政府要量力加大对环保自身硬件设施的投入,要积极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实行联合作战、综合执法。

六是希望检查组成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尽代表之责,积极献言建策,更好地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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