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洞的读后感1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洞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洞的读后感1我们都如《回洞,回洞》中的“我”,如被关在笼中的鸟儿,置于缸中的金鱼,硬生生被投入一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空间——发抖着,慢慢地缩在一个小角落,生怕被锐利无情的目光扫到。
到底在哪里?在哪里?那个令我们放下心悸与痛苦的地方,在哪里?
徘徊在这空荡的大街,我感觉浑身不自在。仿佛灌木丛中暗藏杀机,充斥着欲望与贪婪的双目在窥探。
抬起头,远处的大厦灯火辉煌,虚伪的笑声四处荡漾,在这片钢筋丛林里,没有我栖身的草原。
天空是那样的蓝,蓝得一尘不染,干净得令人压抑。
我蜷起了身子。我不知所措。脑海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在低低地呢喃——这里真的能安然居住吗?
在这蓝得发灰的天空下,在这勾心斗角的丛林中,你真的能安心吗?
我的眼眸中开始闪烁着光芒,心中定了一个目标——草原,草原——我要寻找,宽广无垠、无拘无束的草原。
我不断向前跑着,挥动着双臂,不惜一切向前跑着。风在耳边“呼呼”而过,我能清晰地感受到我的脸被风刮得生疼。可是,我一定要找到它,我梦想中的.那片草原。
可渐渐地,我停下了脚步,环顾四周,发现高楼大厦将我团团围住,它们说:“你出不去的,出不去的!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人类已经将它变成这样了……”我的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炸裂开了。
“不——”
我大声地嘶吼着,冲上前挥舞着拳头撞向那楼层,可坚固的岩石钢筋却纹丝不动,我却猛然地被重重摔倒在地。捶着这光洁瓷砖毫无泥土的地面,我痛苦起来——是的,我认清了现实。
因为草原已经被人类摧毁了,改造成了供人行走的陆地。
我失神地想着,会不会我脚下的这方寸之地曾经也是一片丰腴美丽的草原呢?
可人类已经抛弃了他们最原始的东西,披上华丽的外表扮演着虚伪的角色。
“回洞,回洞——”
我要向全世界仍然纯洁的动物高喊!
洞的读后感2《洞》是美国作家路易斯.萨奇尔写的,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
《洞》讲了一个叫斯坦利的男孩无意中“偷”了一双鞋子,被送到翠湖营去“劳教”挖洞。他在那里遇到了一个朋友零蛋,零蛋中途逃跑了,斯坦利决定去找他。幸运的是,他找到了零蛋,两个人一起爬上拇指山,找到了水源和洋葱。他们在山上又待了一个礼拜,实在待不下去了,又回到了翠湖营。刚回去,他们就挖到了宝藏。在律师的帮助下,他们离开了翠湖营并分享了宝藏。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斯坦利。他在被捕之前是个被人嘲笑、侮辱并深感自卑的肥胖男孩,但到了翠湖营后,他慢慢适应了挖洞生活,学到了挖洞技巧。斯坦利很坚强,尽管挖到宝藏后好多只有毒的黄斑蜥蜴爬到了他的身上他都没有害怕。他尽管身处在严酷的现实当中,但没有被打垮,保持着自己善良和本心。他不仅教零蛋识字,还因为零蛋喝了“斯蒲露”生病了把他背上了大拇指山。
我最不喜欢的人物是管理员大人,她美其名曰说让孩子们通过干苦活儿改过自新,其实是想让孩子们帮她挖到宝藏。她身为一个管理员,理应是个好人,但她想侵占孩子们的财产,这就是坏人的行为了。这位管理员让我想到了另一个人,那就是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典狱长塞谬尔.诺顿。他是个典狱长,当然应该是个好人,但他利用自己被法官误判的犯人安迪.杜弗兰这个银行家来帮他洗钱,这是犯罪的行为。这些人道貌岸然,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控制别人,满足自己的私利。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都要坚强并做一个好人。斯坦利通过自己的努力,挖到了宝藏并解除了家族的厄运,实现了命运的反转。管理员大人最后却一无所有。
洞的读后感3今年五一,如来佛祖去英国度假了,二师兄趁机偷了许多金银财宝,私下凡间。(开篇的情节引入就非常有趣!)
二师兄带着金银财宝在凡间花天酒地,日子很逍遥。可是好景不长,短短的三天,二师兄就把带的金银财宝全都用光了,正当他走投无路的时候,看见一家餐馆正在招工,便“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老板一见二师兄冲过来,不问他是什么厨师,也不问他要身份证,直接就把他叫进了店里。二师兄当时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可一进店便傻眼了,原来招聘的'人排着长龙大队。经过几个小时的等待后,终于轮到了他,专家一看他肥头大耳的样子,便以为他是美食家,赶忙把他招了进来。(想不到招厨师也是以貌取人啊!)
进入餐馆后,二师兄做的第一顿饭是一份快餐,他三下两除二地干完后,就端给顾客,顾客吃了后,向老板表扬到:“这顿饭真好吃,我愿意付两倍的餐费”,老板很吃惊,二师兄初试身手便有如此成绩,真是人才中的人才,老板马上把他送到豪华部,还给他加了薪。
二师兄来到豪华部,招待的第一位顾客点了长长的菜单,什么燕窝啊,鱼翅啊……二师兄非常买力地做,可是顾客一尝,便非常气愤地说:“怎么回事?这菜那么难吃,枉我点了这么多菜,赶快给我退费,这一餐我不吃了!”,老板来到二师兄面前,问是怎么回事,他指指油瓶,老板当场就晕了,原来他做快餐时用了金龙鱼调和油,做豪华大餐时却用了地沟油……(老板是如何处置二师兄的呢?被炒鱿鱼了吗?)
当如来佛祖度假回来后,发现二师兄不见了,便派天兵天将把他抓住投进牛圈,永世不得变回人。
洞的读后感4我们在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是生命之源”这些话时,有谁能真正猜透其背后隐藏的关于生命的意义。现在看来有病不吃药,靠调理身体用自身免疫系统扛过去也未必就是不好,只是现在人过于忙碌,忙着工作、忙着赚钱、忙着抓取周遭所有想要的一切,忙的顾不上甚至意识不到自己身体还有自我治愈能力,西医治疗周期短见效快,符合现代人忙碌的节奏,中医讲究调理见效忙,所以常人看来几片药能解决的事到中医那里可能给你制订一个长期调理的方案,时间上不划算见效慢,这种状况也在逼着中医转型,很多中医院治病也开始动刀了,因为直接割出病糟在患者看来是那么的理所应当,但凡有第二种选择也没人会喜欢自己煎汤药。古人云“水为万药之祖”,一个成年常人全身70%是由水构成的,保持身体水成分的平衡,身体就会自己去调节酸碱平衡,启动自身的自我治愈功能,如果这水还是小分子团结构的话,那就能被细胞直接吸收,如果再在这些水里加上一些针对性的信息,那么靠水来治愈身体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作者那招给水看文字的实验确实让我震惊,不管你给水看的是哪一国的文字,只要寓意是好的水结晶就会变的漂亮,如果寓意不好水结晶就会变的难看,作者虽然实验是成功的,可是为什么会这样,他解释为震动,怕是不成熟或者不完善,难道水是靠一种我们人类都不会的技能瞬间掌握了世界 ……此处隐藏4313个字……一个道理,努力与希望始终比运气更重要。一个人运气可以很糟糕,但不可以失去希望,而应该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失败中寻找答案。
《洞》一书令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好书,建议大家都去读一读!
洞的读后感12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捣蛋神童张咕噜之快乐的乡村生活》的书。这里面讲了许多个张咕噜捣蛋的故事,有黄瓜地里的“蛇”;半夜学鸡叫;柜子里的“鬼”等等,但是留在我内心深处的却是《要命的洞》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了黑哥、咕噜、老刘和张猛一起偷瓜的故事。听了这个题目你会不会觉得很好奇?
一天晚上,黑哥和张咕噜去老刘家找老刘商量去王大炮的瓜地偷香瓜的事情。听到偷香瓜,老刘激动万分,但又听到是偷“王大炮”的瓜,老刘却又愁眉苦脸了。因为,偷“王大炮”的瓜是一见非常难的事,它比登上珠穆朗玛峰还要难。但是老刘忍不住嘴馋,还是同意了。经过老刘周密的部署,他们各自都回家准备去了。咕噜负责拔草;张猛和老刘负责找篮子;黑哥负责剪瓜藤。第二天,偷瓜的`时间到了,他们按照昨天的部署,行动起来了。张猛和老刘和黑哥提着篮子飞快地穿过瓜地,黑哥剪了几个香瓜放到篮子里然后用草盖上,就准备往回跑。眼看香喷喷的瓜就到嘴边了,突然,王大炮立在了他们面前。就在这时一个香瓜又从破蓝子的洞里掉了出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更不能偷窃别人的劳动果实。就是所谓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像老刘是村里出了名的鬼点子高手,又是经他和几个人一个晚上的商量和周密部署的“偷瓜行动”。看起来是似乎是栽在破蓝子的“要命的洞”上,其实不然,偷窃本身就是一个要命的洞,想不劳而获,心里就有一个要命的洞。就是蓝子没有洞,只要心里有洞,再周密的行动最终还是失败。
洞的读后感13翠湖营没有湖,它已经干了一百多年。现在,这里是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主人公斯坦利因为偷了一双臭球鞋而进了翠湖营。那里所有的孩子都被要求每天挖一个深五英尺、宽五英尺的洞,训练员说这是为了改善品格。果然,在挖完第四十五个洞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个故事来自于《洞》。《洞》是美国儿童作家路易斯·萨奇尔的代表作,是一部充满奇妙创意且扣人心弦的儿童文学作品。这本书堪称美国文学史上的奇书,是迄今为止唯一同时获得纽约伯瑞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的作品。这是路易斯在整个文学界创下的最高的作品,也使路易斯久久地披上了文学界的桂冠。
首先,这本书的书名就很新颖,可以让人联想到许多好奇的事物,每读一遍都会感到耳目一新,让我感觉棒极了!而且从此我便喜欢上了路易斯的冒险小说。
再者,在《洞》的.小说情节中,作者把人物的神态以及表情动作都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能够细细的品味其中人物的特点。我觉得路易斯的写作真是让人赞叹不已,希望我也能够学习到他独特的写作手法,能用在作文上。
这本书作者运用了反讽的效果。表面上让那些孩子们挖洞是为了培养品格,但实际上管理员大人有着无耻的隐晦理由想掌控一切,实施着他的阴谋计划。书中插入了两个情节,分别是<伊莱亚被诅咒>和<凯特·巴洛的“死亡之吻”>。这两个故事的结尾都不愉快。
书中的斯坦利不是英雄,他是那种没什么朋友,生活似乎被诅咒了的可怜孩子。但他时时刻刻激励自己,最后成了英雄。我常常以斯坦利为榜样,我不是学霸,每当学习上遇到困难,我就给自己鼓劲,越过一个又一个山丘。马上我就要面临小升初了,我想我一定能考入好的中学,我要相信自己。
读完了《洞》这本书后,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迷信诅咒与幸运,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判断力,要自信,要勇敢,就像文中的斯坦利,与贪婪的管理员大人斗智斗勇,最后,取得了胜利,离开了翠湖营这个可怕的地方,还把管理员大人的阴谋摧毁了!
洞的读后感14今天吃过午饭就特别期待把《洞》看完,因为有一个非看不可的理由:斯坦利和零蛋到底活着逃出翠湖营了吗?他们喝到救命的水了吗?不会真的喂了秃鹫了吧?带着这份急于寻找答案的求惑欲,终于带着心读完了余下的页码。
我读完后的感受是轻松,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仿佛是卸掉了千金的重量。他俩得救了,翠湖营取缔了。莫伦格女士的确是一位正义而有良知的好律师,多亏了她的及时出现,两个历经磨难的孩子才能重见天日。他们的经历挑战了生命的极限,体现了可贵的友情。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孩子互相竖起大拇指鼓励信念,咬牙坚持的情节,出现了很多次,没有对彼此的信任和我们能行的'信心,我想他们一定早早地被干渴和饥饿击垮,吞噬掉渺小如沙粒的生命。顽强的意志和智慧的思考最终让生命之花大放光彩,想为孩子们也竖一个大拇指,我想说,是我发自内心的。零蛋的坦白也让我动容和感动,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坦荡荡立于天地间,好男儿巍巍然如山川。还须提一点,那个美丽的故事无疑令黑暗紧张惊悚的恐怖气氛有那么一刻真的在脑海里荡然无存了,只那么一刻,爱在胸中流淌不息。凯特、巴洛,萨姆,玛丽·露,我觉得他们不在过去,在现在,在我的心里住着,不曾离开。
挖洞磨练了意志,锻炼了品质。虽然实施者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但抛出不纯粹的东西,斯坦利和零蛋在这里收获了至高无上的友谊和生死之交的患难真情。试想:人生能有几个这样的死党?还要告诉大家一件事:洋葱可以对付红眼怪兽———黄斑蜥蜴或墨齿蜥蜴或白舌蜥蜴。还摘录几句我喜欢的话:
1、我从失败中学到了东西。
2、在上帝的大拇指上找到了庇护。
3、玛拉的脑瓜的确空得跟花盆一样。
4、他只是阴差阳错地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5、让一个坏男孩在炎炎烈日下挖上一整天的洞,他就会变成一个乖宝宝。
洞的读后感15《回洞,回洞》是一篇十分深奥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只大概是猴子的生物的经历。
一只"似猴生物"在丛林深处的山洞里悠闲地生活着。但是在周围密布着一叫"人类"的动物,看似衣冠楚楚,长得精致美丽,在田地上干着"正经事",并随时把握着周遭,他们清除任何一张枯叶,毫不留情地赶走每一只小鸟,驱赶所有栖息在这里的动物。
他们贪婪的生活,却造成了这只动物的苦恼,由于它进化不到位,与他们格格不入,它只能傻笑着去找甘冽的山泉和甜美的野果,却受到狼牙、爪子和眼睛的伤害。
可它连最起码的生存都被剥夺了。它找不到了古朴的山洞,因为山洞周围已变成了广阔的丰收地。这就使它回不了洞。于是它只能伪装自己,在不属于它的地方栖息,可回洞的想法却越来越强烈……
读完这篇寓言故事,让我深受感触。
生态的不平衡给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物以灾难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我们千万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能因为自己眼前的利益和那微不足道的虚荣感而去破坏别人和别的生物。
我们也不能乱砍乱伐地破坏大自然,否则我们的后代将会生活在一个贫乏的世界里,因此大家必须从你我做起,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后代活得更精彩、更富有。
【环境破坏——也是"我"对"人类"的抱怨之一,谢谢你,为"我"们的生存环境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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